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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09期)
2011年11月全市工矿、道路交通事故统计简析
1-11月份,全市共发生事故169起,死亡111人,去年同期发生事故228起,死亡152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5.9%和27.0%,死亡人数占省下达我市全年控制指标数(164人)的67.7%。
工矿商贸方面:1-11月份,全市共发生事故6起,死亡11人,去年同期发生事故10起,死亡24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0.0%和54.2%,死亡人数占省下达我市全年工矿商贸控制指标数(23人)的47.83%。按行业分布情况分: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烟花爆竹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3起,死亡7人;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其它行业未发生事故。按县(市、区)分布情况分:万载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宜丰县发生事故1起,死亡4人;上高县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明月山管委会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市直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县(市、区)均未发生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事故。
道路交通方面:1-11月份,全市共发生事故163起,死亡100人,去年同期发生事故218起,死亡128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数分别下降25.23%和21.88%,死亡人数占省下达我市全年道路交通控制指标数(141人)的70.92%。其中,高安市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9人。
以上数据表明,我市安全生产态势总体平稳。今年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咬住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不放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要继续开展道路交通、煤矿、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水上道路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冶金、有色、机械、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坚决落实安全监管及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态势平稳。
附:全市地方工矿企业伤亡事故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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