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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全市工矿、道路交通事故统计简析
信息来源:安监局 更新时间:2010-5-14 9:17: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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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4月份,全市工矿商贸及道路交通发生事故84起,死亡41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52.73%,死亡人数上升5.13%,死亡人数占省下达我市全年安全生产总控制目标数(171人)23.98%。
工矿商贸方面:1—4月份,全市共发生事故3起,死亡14人,死亡人数占省下达我市全年工矿商贸控制指标数(22人)的63.64%,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其中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2人。按行业分布情况分:煤矿企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13人;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烟花爆竹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建筑(含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未发生死亡事故。按县(市、区)分布情况分:高安市发生事故2起,死亡13人;市直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县(市、区)及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风景名胜区均未发生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事故。
道路交通方面:1—4月份,全市共发生事故81起,死亡27人,死亡数占省下达我市全年道路交通控制指标数(149人)的18.12%,去年同期发生事故55起,死亡39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47.27%,死亡人数下降30.77%。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以上数据表明,进入二季度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特别是高安市建山镇兴丰煤矿“4·20”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安全生产领域存在麻木、麻痹和侥幸思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基层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为此,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近期市政府办、市安委会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切实贯彻落实“4·8”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4·27”全市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谢亦森书记、龚建华市长及周志平副市长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坚决落实安全监管及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狠抓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从源头抓好事故防范,切实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2010年 4月份生产死亡事故一览表
 
序号
事故单位
经济 性质
事故
时间
事故 类别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1
高安市建山镇
兴丰煤矿
私有
4月20日
煤与瓦斯突出
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