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周志平副市长
(2010年2月3日)
同志们: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先进,部署2010年工作。最后,建华市长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在,我先谈三点意见:
一、客观对待,谨慎估价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一)总体上未突破省下达的控制指标。2009年,全市杜绝了校园内死亡事故,杜绝了生产安全领域重特大事故,水上交通连续22年未发生死亡事故。全市各类事故死亡165人,死亡人数占省下达总控制指标(176人)的93.5%。其中,省下达我市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控制指标25人,实际死亡16人,死亡人数占省下达控制指标的64%;省下达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控制指标151人,实际死亡149人,占省下达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控制指标数的98.7%。
(二)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局势保持平稳。按照市政府年初下达给各县(市、区)工矿商贸企业死亡控制指标,上高县、靖安县、铜鼓县、奉新县、宜丰县、樟树市等六个县(市)以及宜阳新区和明月山温泉风景区实现了零死亡;丰城市、高安市和袁州区未突破市下达控制指标;万载县和宜春经济开发区突破了市下达控制指标。按照市政府年初下达给各县(市、区)道路交通死亡控制指标,只有袁州区和宜丰县突破了控制指标。
(三)重要时期保持了安全稳定。2009年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小长假、“十一”黄金周,特别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及宜春市第三届月亮文化节等重要敏感时期,由于精心部署、措施有力,全市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二、保持清醒,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重大压力
一是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发生了一次死亡10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打破了连续6年无重大事故的记录。二是工业园区安全事故呈现多发势头;三是市、县两级安监机构面对化工企业明显增多、职业病危害逐步扩大的局面,存在监管人员严重不足,监管专业水平不能适应,监督检查手段非常落后的困难。四是煤矿、烟花爆竹企业整顿关闭工作进展缓慢,整顿退出的压力巨大,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有关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对煤矿花炮企业安全监管有待进一步强化;五是部分企业业主安全意识不强,企业安全管理不严,煤矿、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差,安全生产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六是安全投入不足,不仅是企业投入不够,政府安全监管资金也不能够足额到位。七是基层安全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监管仍然是薄弱环节。八是安全监管装备不足,手段落后,经费不足,特别是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和劳动保护用品不到位,安全监管待遇与繁重任务和承担的压力不相称,导致部分干部监管积极性不高等。九是今年省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死亡控制指标仍将进一步减少。
三、狠抓落实,认真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
201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实现赶超发展关键一年,也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扫尾之年。总的目标就是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杜绝校园内死亡事故发生;减少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重要敏感时期无较大以上事故;全面完成省安委会下达我市的年度控制考核目标。为此,要切实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安全措施,真正深化各项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深化煤矿安全整治。1、淘汰落后关闭一批矿井。对辖区内现有煤矿通过淘汰落后关闭一批,到2010年底确保完成保留矿井数量目标。2、扩大产能改造提高一批矿井。3、狠抓瓦斯治理,加强“监测监控”,抓好“以风定产”,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区域技术服务中心。4、落实防治水措施。煤矿企业要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探放水措施,并认真落实。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严禁超层越界开采,对超层越界矿井责令立即退回界内开采。对水患较重的丰城市河东矿区、袁州区慈化镇灰岩条带等区域的矿井,实行重点监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一旦发现透水预兆,必须立即停产撤人,确保安全。5、严厉打击非法煤矿,按照煤矿“一二制”的要求对非法开采失察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深化烟花爆竹安全整治。1、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安全行政许可。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一律不得新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同时,按照省、市烟花爆竹行业整顿方案,关闭规模小、人员素质差、管理水平低、安全条件无保障的企业;对未退出企业进行提升改造,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2、以“三违”、“三超一改”为重点,严肃查处擅自改扩建工房、一厂多线生产、发下手工、超核定品种生产等行为;强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产品贮存、装载运输、销售流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3、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
三是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加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二是认真搞好辖区内勘探矿井的调查。三是进一步规范新办矿山的办证程序。四是鼓励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安全标准化。
四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化工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对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生产装置要实现自动报警、自动联锁和自动控制。二是全面清理新、扩、改化工建设项目,对“先上车,后买票”的违规建设项目处罚到位。
五是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一是严厉打击酒后驾车行为。二是继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夯实道路交通基础工作。重点解决严重影响交通的安全隐患。三是重点针对农村人口、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四是认真执行“三个不准,五个一律”规定,严管重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是推进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和城市交通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六是扎实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杜绝学生交通安全事故。
六是深化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对多年遗留下来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项督办落实。二是抓好农村防火安全工作。三是继续深化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专项治理。四是加快小城镇和社区消防建设,加大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力度。五是继续抓好防火监督检查工作。
七是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建筑与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公路桥涵隧道、在建校舍等建设工程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安全整治。主要是要强化许可抓源头。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并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全部要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
八是稳步推进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整治。一是抓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2010年3月底前,对存在粉尘、高毒危害的企业要全部申报到位。二是开展集中治理。各县(市、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企业逐一上门进行检查、检测。对达不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范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改,并依法从严处罚。三是完善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加强职业危害管理培训,完善职业危害设备设施,加强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等。
除以上八项专项整治外,特种设备、燃气、旅游、学校、电力、加油站、森工企业等各行业安全整治,都要按照规定部署进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管。
(二)紧紧抓住两个主体,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各类企业都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安管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于无安管机构、无安管人员、安全管理混乱的企业一律暂扣有关证照,限期整改到位。要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等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继续强化领导干部挂点负责制。落实好县级干部挂乡(镇、街道),科级干部挂企业。每个煤矿、花炮厂、露天和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必须要有一名驻厂(矿)安全监督员常驻企业进行日常安全监管,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奖惩兑现。
三是严格落实工业园区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市、区)工业园区要建立隶属管委会的安全监管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监员,切实抓好园区安全生产,营造园区良好的安全氛围。
四是严格落实市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市属单位和中央、省驻宜企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有关企业要落实本单位、本系统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市安委会要进一步明确各市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责任制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励。
五是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县(市、区)在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火灾或发生校园内死亡事故的,一律否决该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市直部门及中央、省驻宜企业所属行业或系统在本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一律否决该部门或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是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逐步建立健全救援队伍,充实救援装备,加强预案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2010年,各产煤、产花炮重点县市区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逐步建设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真正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一是要对市县安监局及乡镇专职安全监管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水平和安全技能。要提高培训授课质量,保证培训对象不缺席、不替换,保证规定的学习课时。二是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三是要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各级要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信息化建设,并充分利用安监网站,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同时,对各县(市、区)的事故情况每两个月在《宜春日报》公布一次,重大事故处理情况一律在《宜春日报》上公布。
(四)加强队伍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执行力
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各县(市、区)安全监察大队要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门的监察车辆,保证足够的工作经费。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充实专职监管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等部门关于江西省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242号)的要求,筹措配套资金,切实配备好安全监管车辆、个人防护装备、现场检测设备、事故现场取证分析设备和办公设备。同时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的统一部署,所有县(市、区)安监局必须完成“金安”工程项目一期建设,确保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全线畅通。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今年要继续安排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产煤、产花炮重点县(市、区)安排50万元,一般县市安排30万元,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和明月山管理局各安排至少10万元。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将作为县(市、区)2010年度安全生产考评内容。
二是要加强监管队伍自身建设。要熟练掌握安全监管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要敢下井、敢监管、敢碰硬、勤检查、勤督促、勤过问,不放过任何一个危险环节和事故隐患。严格执行安监系统“十不准,十严禁”规定,始终做到廉洁自律。
三是要筹划编制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2010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各地各部门既要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落实情况,同时要组织力量,研究安全工程项目和措施,精心编制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五)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一是要抓紧抓实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坚决执行省政府关于交通安全“三个不准”和“五个一律”规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行车和疲劳驾驶,严禁旅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严禁汽车客运站超载发车。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严格监督检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场所坚决停业整顿。要加大“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和抽查工作的力度,尤其是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实行专人定点负责,坚持不间断巡查,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剧毒药品安全监管,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和剧毒药品安全事件。
二是要做好应急值班工作。全国“两会”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企业要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制度,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心尽责,确保联络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全力抢救并妥善处理,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迟报、缓报、更不能隐瞒不报,否则将按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决不迁就。
同志们,希望大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工作安排得更周密一点,把措施研究得更细致一点,把责任划分得更明确一点,为保持全年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为建设和谐平安宜春,实现宜春跨越赶超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