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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乐宪副巡视员在烟花爆竹产地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整顿工作协调会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安监局 更新时间:2009-4-2 8:44: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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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省安监局召开烟花爆竹产地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整顿工作协调会,主要任务是听取各产地县(区)试点示范企业整顿提升工作情况、第一批整顿提升企业工作安排及制订产业安全发展规划情况的汇报,并重点部署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及第一批企业整顿提升工作。最后,我想结合大家谈的情况谈两点意见。
    一、立足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切实抓好二季度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应直面三大问题攻坚破难:一是整顿关闭难度大,二是整改提升达标难,三是事故防范挑战多。国家安监总局今年给我们下达的控制指标是28人,这个指标正确地把握了考核导向,充分体现出对我省整顿攻坚难度的理解。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掉以轻心,反而要尽最大努力把今年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压减得更少一些。关键要紧紧抓住和突出抓好防范杜绝出现较大以上事故这一工作重点。
    1、全面保持高压态势,常抓不懈抓“打非”。各产地要始终对“打非”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省安委会2009年1号文件,按照“三落实一建立二推动”(落实属地打非的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县、乡二级政府的统领作用;落实属地打非的部门责任,充分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落实属地打非的基层责任,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群众举报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全民参与的社会监控作用;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教育推动“打非”;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推动“打非”)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本地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继续保持春季“打非”专项行动的高压态势,经常性地全面深入彻底对辖区内的乡镇、村庄、街道逐一进行拉网式清查,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查处。严格依照《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烟花爆竹打非“三三三”制,严肃追究非法生产行为人和责任人责任。对因非法生产引发安全事故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2、全面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严防“禁低钾”松懈反弹。近年来,我省在持续深入开展的氯酸钾专项治理行动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这几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平稳,可以说跟各地积极开展禁钾工作是分不开的。但是,目前仍有一些地方、一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违规使用氯酸钾的现象时有发生。国家局去年组织的检测已经发了通报,上栗县、万载县有几家企业榜上有名,说明禁钾工作已经出现反弹现象;省局包括市、县局到企业检查,也发现禁钾出现一些新动向、新情况、新问题。因此,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禁低钾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违规使用氯酸钾引发事故的危害性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起到教育震慑作用,督促企业自查自改,避免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二是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要高标执法,发现了务必从重从严从快处理。三是要建立健全经营企业购买、销售、使用等登记制度,对登记制度不落实或登记档案记录不真实的,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3、全面推动 “警示监管”、“分类监管”和“源头监管”。    要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高压线”;进一步突出抓好“分类监管”。一是整改提升企业要坚决杜绝边生产边整改;二是严格许可延期企业审查关,尤其是拟退出的到期企业,更要做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把好审查关,坚决杜绝这类企业不顾安全冒险蛮干,突击赶产或者明里暗里涉入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贮存的事件发生。三是要设立专门机构,组织专门人员,严把生产准入关。严防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一线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开工生产;进一步重点抓好对生产企业“超生产能力”和“超库容储存”的源头监管和对原材料的购进及产品销售的源头监管。
    4、进一步建立健全两大监管骨干支撑。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省安监局《关于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执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的通知》。按照“五统一”的模式要求,凡拟保留的企业必须按照一厂配一人的要求,加快注册安全主任配备,省局培训工作也将积极跟进,将进一步加大对注册安全主任的培训力度。同时要求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一线监管力量,按照一人盯一厂要求派驻监察员,企业多的地方可则一人盯2-3厂,要切实改善和加强一线安全监管工作。
    5、进一步强化经常性地安全生产巡查。各产地县级政府务必要按规范化的要求组织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巡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到位、履职履责;检查企业员工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检查企业是否违法违规突击生产,是否存在“三超一改”,是否超能力生产和超库容储存。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查重罚,对典型案例要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县政府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分析通报会或案例例会,重点分析存在的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地及时制定对策措施,及时解决之、防范之。
    防范事故不能有侥幸心理。凡发生事故的决不允许瞒报,一方面瞒报事故是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深化安全生产工作,不利于夯实工作基础。如2007年广丰一起5人的非法生产事故和2008年上栗“11.28”3人事故,都如实上报死亡人数,虽然痛,但痛定思痛,广丰的打非和上栗监管的工作都上了一个新台阶,你瞒报一个小事故就可能因工作松懈而发生一个大事故。这就会动摇整个的工作大局,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当然,现在出现稍大一点的事故,你想瞒也瞒不了。但小一点的事故会不会心存侥幸想瞒报呢?只要发现瞒报,即使是小的事故瞒报,省局也将一如既往会同市局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立足整顿工作基本思路,重点抓好第一批企业整改提升工作
    以2月11日推进会为转折点,各产地县(区)试点示范工作迅速有了全面突破。之前,各地的整顿试点示范工作可谓是“山重水复疑无路”,连一二个试点企业都推不动,何谈大规模大批量的全面整改提升呢?之后,则出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局面,使大家的心情豁然开朗,整顿工作思路和整顿的预期前景一目了然了。试点工作是试金石,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它试出了各产地之间的工作差距;试出了整顿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试出了各产地的底数底牌,包括试出了各产地县(区)政府的真实想法。通过试点,还使我们对《实施意见》的操作性进行了验证,从而可以在全面整顿之前,在坚持高标准的前提下,对一些局部地方作出适当调整,使之更突出新标准的关键要素,又更符合各产地的实际情况。通过试点,使我们十分明确了整改提升工作基本思路和方法步骤,那就是“先易后难,滚动攻坚,分批实施、梯次推进”。下一步,就是如何组织实施、如何统一把关,如何协调推进的问题了。
    1、真正落实畅通县政的工作通道。各产地县(区)政府是整顿工作承上启下、统筹兼顾、攻坚破难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是整顿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县(区)政府务必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兼顾,畅通政令。省安监局将对产区县政府建立整顿工作快速通道。快速通道主要包括产地县(区)政府对本县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的上传下达、整顿工作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省安监局会同市安监局对县(区)政府开展整顿工作的督导检查以及建立整顿工作的“黄牌警告”和“红牌否决”制度,等等。各产地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要与省安监局对接开通电子信箱。
    2、真正落实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一是按照省政府整顿工作方案和省局拟订的产业安全发展规划要求,产地县(区)政府应尽快制定出本地三年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并力争于3月底上报省安监局。二是要按照“做强做优做稳”的原则,通过整顿提升逐步形成一大批安全发展优强企业,拟明确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企业集团;第二个层次是占地三百亩以上、年产值三千万元以上企业;第三个层次是占地一百亩以上、年产值一千万元以上的企业。
    3、真正落实整改提升的“双高”要求。此次整改提升达标的基本思路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整顿工作指导思想,按照“做强做优做稳”、大幅度减少企业数量、大幅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工作目标,先易后难,滚动攻坚,分批实施、梯次推进。当务之急,各产地要优中选优,切实选择好第一批整改提升企业,以确保高水平达标、高时效到位。同时各产地应及时协调解决好整改企业在土地征用和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及时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4、真正落实梯次推进的全面统筹。要统筹兼顾,全面协调,既要坚定不移又要积极稳妥地推动大幅度减少企业数量的工作。财政补助政策未出台前,各产地政府对本地企业应按照缓冲、冲关和待冲关三种类型分类登记,分类监管,确保稳定,确保安全。一方面在保证四个到位的基础上允许拟退出企业继续延期,另一方面又要未雨绸缪,为这类企业下一步退出做好各种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