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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卿吉副局长在全省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安监局 更新时间:2009-2-26 16:12: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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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2009年2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2008年全省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形势,交流经验,部署安排2009年全省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措施,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提升我省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省局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桃生同志亲自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分析2008年工作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奥运会以及残奥会的圆满举办,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地震灾害、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比往年更为严峻的考验。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各有关部门、各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总局、省局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和省局确定的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年”为主线,狠抓各项法规、政策以及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全面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基础工作,严把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关,全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整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势头。总结回顾2008年全省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可以用“五个新”、“一个好转”来概括。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新进展
   1、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成效明显。一是统一思想,明确了机械通风整治的目标任务,消除了“以自然通风为主,局扇辅助通风方式,就是实现了机械通风”的模糊认识。二是形成了机械通风安全专项整治“三步走” 的工作思路(方案设计、组织实施、检测检验)。三是强化监管,把好“三关”( 安全关、技术关、检查关)。各地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强力推动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据统计,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全省非煤地下矿山企业数为480家,实现机械通风数为417家,实现率由去年的33%提高到现在86.88%,同期相比提高了53.88%。其中:景德镇、鹰潭、萍乡机械通风实现率为100%。剩下13.12%的地下矿山企业,也制定了机械通风整治方案设计,各地正在督促抓紧整改。
   2、露天采石场“一面墙”无台阶开采专项整治措施得力全省露天采石场“一面墙”无台阶开采的安全专项整治中,重点强化了“四项措施”:一是严格安全许可。将露天采石场分台阶开采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延期换证、年度考核检查(“年检”)的前置条件之一。二是严格整顿关闭。按照“五化”(即科学化、制度化、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的要求,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出台政策,整治关闭3万吨以下的小型露天采石场。三是严格行政执法。对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和“一面墙”无台阶开采等隐患严重的露天采石场,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停产整改;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逾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露天采石场,坚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实施关闭。四是严格爆破作业监管。对露天采石场外来采掘施工包括爆破作业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各地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采取有针对性地工作举措。如萍乡市提出了“硐改露,露达标”的专项整治目标,采取层层宣传发动,邀请专家座谈等形式,使基层政府、监管部门和生产单位对整治的目标任务、规范标准、实施步骤达到高度统一,促进了整治的全面展开。通过全省共同努力,全面推动了安全专项整治和中深孔爆破技术的应用,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全省中小型露天采石场企业数为1816家,实现台阶开采1011家,实现率为55.67%,同期相比提高了42.02 %;实现中深孔爆破数为569家,实现率为31.33%,同期相比提高了17.68% 。
    3、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高位推动积累新经验。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尾矿库安全生产,连续两年把尾矿库专项整治列入“建设绿色生态江西”专项治理行动。部门联合有力,地方十分支持,持续开展了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三个“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尾矿库安全生产交叉专项检查,会同省水利厅组织水工专业专家的重点核查,严格实施了尾矿库治理“三项规定”( ①对危库、险库,由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整治设计或闭库设计;②对病库,由企业制定整治方案;③企业关闭破产的,由县政府指定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强化了“两项监管措施”( ①凡危库、险库整治不到位的,“采选一体化”的矿山不得开采;②凡无安全许可证违法运行的尾矿库的矿山,一律暂扣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了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国家总局对我省将不建尾矿库和尾矿处理设施不完善的洗选加工厂列入专项治理行动的做法十分认可。借鉴湖北经验,全省尾矿库建立安全运行指示牌也已到位。
以山西“9·8”溃坝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尾矿库底数更加清楚。全省共有尾矿库383座,其中危库15座,险库14座,病库69座,正常库285座,掌握了383座尾矿库的等别及其下游重要工业设施、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等基本情况。二是隐患治理更加有效。去年,全省共排查尾矿库隐患2241条,已治理隐患2002条;排查病库69座,已治理19座;排查险库14座,已治理10座;排查危库15座,已治理6座。对尚未治理到位的危库、险库和病库隐患,分别制定了治理方案,落实了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并制定了应急预案。
    4、采掘施工队伍及地勘作业专项整治成果不断巩固。一是采掘施工队伍及地勘作业活动的秩序明显好转。采掘施工队伍及地勘作业单位都实行了报告登记,并在省局网站及时进行了公告。全省采掘施工单位39家,地质勘查单位38家。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吸取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2008.5.22较大中毒窒息事故教训,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采掘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煤矿矿山采掘施工及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采掘施工队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及发包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了“三级备案”的监管制度。
    (二)专项督查取得新成效
   1、专项督查行动力度大。一是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省排查了非煤矿山和冶金有色企业3927家(次),共排查出隐患9757条,已基本整改到位。二是省局组织了11个设区市进行交叉检查。检查了35个县(市、区),51个非煤矿山、14座尾矿库,发现隐患和问题206条,并及时向当地安监部门和有关企业反馈了检查情况。三是会同省国土厅、省环保局、省水利厅组织各地开展了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出的809条隐患(包括45条重大隐患),均已落实了整改措施。四是组织了9次专门对冶金有色企业的专项督查,覆盖了全省主要钢铁企业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的小冶炼铜加工企业。尤其是多次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九江钢厂有限公司、上饶市和丰铜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省局还专门组织有关专家会同市、县安监局对重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有力地推动了企业隐患整改的工作措施到位。
        2、专项督查行动措施新。一是部署早、行动快。二是组织专业督查效果好。安全监管人员与专家共同组成督查组,使督查工作成效更系统、更专业、更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三是实行了挂牌督办制,对督查发现的隐患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督办单位及督办人员。四是开展了隐患治理“回头看”活动,对隐患治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办。五是实行了定期通报制度,将挂牌督办隐患整改情况在省局网站上公告,共编印了6 期百日督查专报。
     (三)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有新突破
按照总局的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和省局年初确定的 “安全基础管理年”工作目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制订出台和完善了切合我省实际的“十项指导意见”,涉及安全生产许可、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地下矿山防治水、采掘施工和地勘作业、安全标准化、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矿山安全检测检验、提升运输安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10个方面。各地各单位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全省非煤矿山安全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1、强化了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安全、露天采石场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工作指导。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非煤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对矿井机械通风系统的整改设计、建设、管理、检测检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提出了40条指导意见,为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指导。二是与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方税务局、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型露天采石场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为全省中小型露天采石场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召开专题座谈会,着重解决露天采石场整治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对 “一面墙”无台阶开采的露天采石场,提出了“分阶段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技术方案,确定了“先分台阶整治,后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分步走原则,印发了《萍乡市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大力推动了全省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和中深孔爆破技术的应用工作。
    2、规范了安全检测检验、提升运输系统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检测检验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自检、法定强检的范畴和检测检验项目、依据、内容、周期、否决项等。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我省非煤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提升运输系统安全设施和技术、管理要求。为我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安全专项整治及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和指导服务。
     3、进一步完善了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我局制定出台报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意备案的《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采掘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从事承包、承建非煤矿山凿岩、爆破、出矿、支护、维修等采掘工程单位作业的非煤矿山外来采掘施工单位,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并明确把爆破施工作业纳入采掘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范围。通过严格把好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准入关口,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督力度,消除监管的“死角”和“盲区”。
    4、细化完善了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审查表和安全检查表。省局制定完善的42项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审查意见表和六个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覆盖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所有对象,详细列出了检查内容、依据,设置了否决项和评分标准,为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提供了专业指导,为安全许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供了检查标准,为建立非煤矿山监管数据库奠定了基础。《中国安全生产报》予以了报道宣传。
    5、加大了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一是下发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中专以上专业文化程度作为非煤矿山企业申请办理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及延期手续的审查条件之一。二是明确了以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为对象,采取依托江西理工大学专业院系,开展安全资格培训与学历化教育工作并进的培训思路。三是共同努力,学历化教育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全省共有136名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学历化教育函授,2008年11月20日在江西理工大学式开班。四是积极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省培训总人数61388人,其中:初次培训26046人,继续再教育培训35342人;企业负责人3651人,安全管理人员5793人,特种作业人员8225人,其他从业人员45272人。五是省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九江钢厂53名管理人员进行了免费培训。
    6、启动了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一是组织了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宣贯会。二是明确了全省第一批共42家试点单位。三是以点带面积极探索。德安方圆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省局组织九江市、德安县安监局和江钨集团等部门单位的有关人员,到该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安全标准化实施工作遇到的问题及对策措施进行了座谈研讨。四是大多数企业均签订了实施安全标准化承诺书。
    7、强化了安全保障和监管支撑。一是督促矿山企业加大了安全保障的投入,将企业安全投入、安全技措经费提取和使用、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纳入到安全许可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内容。二是依据《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调整了非煤矿山企业雇主责任保险费率,增加伤残保险,并将保险赔付金额从12万元每人调整为20万元每人。三是加强了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的建设。各地强化了矿山应急队伍建设,赣州市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成功解救了“11·20”龙南峇潭钨矿被困的4名矿工。四是充分发挥专家及安全中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强化了矿山开采及尾矿库设计、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工作。五是积极组织安全技术专家参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等工作。
    8、开展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大型采空区调查摸底。组织对有色金属矿山年产30万吨以上、黑色金属矿山年产50万吨以上、黄金矿山年产10万吨以上、建材及化工矿山年产30万吨以上的大中型地下矿山采空区进行了摸底调查,各地认真组织填报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情况调查表。据初步统计,全省共有13家,矿山存在大面积采空区,列为重点危险源监控的有8家,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提出大型采空区综合治理对策和措施奠定了基础。
    (四)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有新举措
一是许可程序进一步规范。省局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明确委托由省安科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初审,省局行政核准和审签。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许可年度考核检查及安全评价报告、检测检验报告的备案制度。三是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许可联审会议制度。做到每次会议讨论决定都形成了会议纪要。四是严格了许可标准,省局相继下发了《关于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企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实测图纸等列为安全生产证许可审查、年度考核检查、延期换证的必备条件。五是坚持了安全许可的“四个结合”。即安全生产许可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与专项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相结合,与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相结合。六是强化信息沟通,实行许可定期公告公示制度。全年省局召开许可联审会议22次,作出安全许可决定402个,其中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384个,不予颁发1个,建设项目审查191个,竣工验收18 个。
    (五)监督管理方式方法有新转变
     1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更加完善。省安监局、省国土资源厅分别印发了《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配合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深化采矿秩序整顿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环保、电力、公安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合力,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共享、通报和移送的有效机制。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突出体现 “五个重”(重程序、重源头、重服务、重指导、重落实)。各地加强了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监管,对峡江县金辉铁矿精选厂贯坑尾矿库无证运行和江西钨业集团岿美山钨矿开采秩序混乱,不建尾矿排放设施等非法违法行为,省局会同市、县安监部门多次到现场检查,并对其实行停产处罚;加强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省局对未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宜丰万国矿业公司和省属个别集团公司实行了“约谈”,并对其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省局对水患严重、矿井充填系统不到位的宜丰万国矿业公司实施停产后,对其整改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指导服务。抚州市安监局对新办采石场从选址开始,到设计、建设、施工、验收进行专业跟踪指导。上饶等市安监局加大对技术力量簿弱的企业指导服务,组织设计单位及工程技术人员帮助企业编制通风整改设计,有效地推动了机械通风整治的全面开展。
    (六)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
    一是事故总量明显下降,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家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2008年,全省非煤矿山共发生死亡事故49起,死亡58人;同比减少28起,少死亡36人;分别下降了36.4%及38.3%。二是较大事故明显下降, 2008年,全省非煤矿山共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2起,少死亡8人, 分别下降了50%及57.1%。三是有色冶金等相关行业事故下降, 2008年,全省冶金有色行业共发生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2起,少死亡1人, 分别下降了20%及10%。四是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了春节、雨雪冰冻灾害、全国全省“两会”、“五一”、汛期、奥运会以及残奥会、“十一”等重要时段的生产安全。 
    这些成效的取得来之不易,是全省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向在座的各位及奋斗在一线的全省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安监干部和各行各业有关人员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差距和不足:一是较大事故难以杜绝。2008年5月22日、7月26日 ,全南大吉山钨矿和井冈山龙泉矿业有限公司分别发生一起较大事故,各死亡3人。二是非煤矿山企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乱、小、散、差”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开采不正规,科技含量低,工艺、技术、装备落后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管理粗放、基础薄弱和局部地区采矿秩序混乱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三是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较差、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事故隐患多、安全欠账多的现状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如全省尾矿库还有63座危、险、病库没有治理到位,部分矿山机械通风、提升系统不完善,近10个矿山采空区空场面积大、地压监控及治理不到位等,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差距大,安全生产难保障。民营企业非煤矿山、尾矿库管理技术人员普遍严重缺乏、技术管理力量薄弱,地下矿山工程不能够及时测绘,图纸不能够及时更新;安全投入仍然不足,安全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以包代管、以采代探、“三违”等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五是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解决难度大。大多数有色冶金等加工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大量存在,个别地方为工业园区设立安全生产检查的“禁区”;如横峰县和丰铜业有限公司2008年连续发生两起死亡事故,死亡3人,伤8人,就是以上原因的典型案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干部人员不足、专业知识贫乏、监管经费不足、装备差等不适应繁重监管任务需要的现状尚未解决等。    
当然,我们还要充分认识到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受国际金融危机等诸多因素影响,资源类产品市场严重低迷,很多矿山及有色冶炼等加工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企业经济效益大幅下滑,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都将受到影响,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重点、加强防范、狠抓落实,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精心谋划2009年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总体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以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为主线,以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专项整治攻坚年”、“安全基础巩固年”工作措施,突出重点,攻坚克难,着力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强化指导,夯实基础,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严格监管,规范执法,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工作目标:一是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力争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三是事故总量不超过控制考核目标,力争事故死亡人数总量比2008年下降5%。
    ()工作措施:
    1、着力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第一,进一步深化露天采石场“一面墙”无台阶开采专项整治和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工作。一是要求到2009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彻底消灭露天采石场“一面墙”无台阶开采现象,分台阶开采合格率达到100%。二是按照国家总局要求,所有露天采石场全部实行中深孔爆破。三是各地必须切实加大露天采石场“一面墙”开采整治和中深孔爆破开采推广应用工作力度,进一步部署安排,统一整治标准,统一整治行动,促进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实现公平竞争,切实增强业主的整顿治理自觉性。四是部门联合,强化监管,坚决淘汰规模3万t/a以下的小型采石场。对“一面墙”无台阶开采的、未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露天采石场,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报供电部门停止供电、公安部门限供火工产品;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手续。对无整改意愿、整改无望的露天采石场,要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进一步深化尾矿库专项整治。一是建立和完善隐患治理督办制度,推行赣州市经验,将目前仍在治理中的9座危库、4座险库,明确所在地县(区)政府县(区)长负责挂牌督促限期整改,有关设区市政府组织整改验收消号,确保雨季安全渡汛;对现有的50座病库,各地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期限、落实整改督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力争雨季前整改到位。二是严格“四个一律”,坚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尾矿库的生产运行。对已运行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一律责令其停止生产运行;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新建、改建、扩建(加高扩容)的尾矿库,一律责令其停止建设施工或试运行;对未办理尾砂再利用安全许可手续的尾矿库,一律责令停止取砂利用;凡为非法、违法生产运行尾矿库的洗选加工厂提供矿石的矿山,一律责令其停产整顿。三是继续推进建设绿色生态江西专项行动,加大对无尾矿库处理设施、乱排乱堆乱放尾矿的选矿加工厂点集中整治的工作力度。
    第三,进一步深化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求今年全省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实现率必须达到100%。二是继续加大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对至今仍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及机械通风系统安全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地下矿山企业,要一律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三是要巩固整治成效,督促矿山企业加强机械通风安全管理,保障矿井机械通风系统正常运行,强化爆破作业及局部通风安全管理,坚决防止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第四,组织开展地下矿山提升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明确重点。专项整治重点为:以调度绞车代替提升绞车和提升绞车、提升钢丝绳选型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提升系统安全设施不进行法定强检或经安全检测检验不合格的;采用农用车运输及尾气排放不达标内燃机车运输的。二是制定整治方案。各地要督促重点矿山企业制定整治方案,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做到整治资金、人员、措施、责任、时间“五到位”。三是严格整治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我省非煤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检测检验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定期组织开展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检查及安全检测检验工作。严格“三同时”制度审查,对存在“整治重点”所列问题的建设项目,不予通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对存在“整治重点”所列问题的地下矿山企业,不予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不予办理年度考核检查、延期换证手续。
    第五、组织开展地下矿山大型采空区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各地要督促矿山企业全面查清矿区采空区范围,绘制采空区分布图,制定治理方案,建立全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信息数据库。二是组织开展采空区地压观测和安全论证,研究提出采空区综合治理对策和措施。三是督促企业加强对采空区重大危险源的预防和控制,减少采空区引发的冒顶片帮、地表塌陷下沉、山体滑坡等重特大地质灾害事故。四是开展以改进采矿方法、完善充填系统为重点内容的安全专项整治。凡是涉及地表人身财产环境安全而不按设计要求进行采空区充填和改变采矿方法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五是开展以矿柱回收、边角残矿回收为主区域的专项整治。进行矿柱回收、边角残矿回收的企业必须编制残矿回收设计,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后,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第六,组织开展排土场、废石场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组织开展全省排土场、废石场安全基本状况的摸底调查。重点是排土场、废石场设计,其安全设施、工艺、顺序、参数等是否符合设计;是否有观测资料及安全稳定性评价等资料;下游是否有村庄、农田、学校及人员密集场所等。二是大力开展全省排土场、废石场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排土场、废石场安全检查表》的要求,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汇报当地安监部门。各地各部门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排土场、废石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三是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地要督促企业制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整治人员、资金、时间、措施、责任,编制应急预案。四是强化监督指导。各地要对企业编制的整治方案组织专家审查备案,要督促指导企业整改事故隐患,对隐患严重、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排土场、废石场,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2、着力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和“三同时”监管工作。   
    第一,要认真做好新建矿山安全许可证审查工作。一是新建地下矿山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机械通风系统和提升系统检测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许可;二是新建露天采石场年产3万吨以下及未分台阶(阶段)开采的,一律不予许可。三是新建矿山(系统)其尾矿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过矿山(系统)的竣工验收;四是已通过竣工验收的矿山(系统),但其尾矿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五是新建矿山有选矿的,尾矿库建设要与矿山建设项目同时进行安全设施验收;新建尾矿库必须进行施工图设计;对于已经闭库的,要求企业及时办理闭库手续。
    第二,要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今年是《安全生产许可证》集中换证年,工作量大、标准高、时间要求紧。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不论是在资料和现场的把关上,还是在有关标准的掌握上,都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照机关效能年建设 “缩减二个30%”的要求,全面完成换证工作任务。一是将延期换证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对存在重特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不得办理延期手续;二是将延期换证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对露天采石场生产规模小于3万吨、未分台阶开采及未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上游式尾矿坝堆积到1/2至2/3最终设计坝高而没有对坝体进行全面勘察和进行稳定性专项评价的;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实现了机械通风但检测不合格的;提升系统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和采用吊罐提升的,采用农运车运输及矿用内燃机车尾气排放不合格的;采空区没有监控和治理措施的;采掘施工单位没有按照“三级备案”要求备案的;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系统)尾矿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延期换证手续。三是将延期换证与安全基础管理落实相结合。对不按期申办许可证延期的、没有征求当地安监部门意见的矿山企业,一律不予延期。对矿山无实测图(有效期限为六个月)、未通过“年检”、无安全检测检验报告,一律不予延期。总之,要以延期换证为契机,继续淘汰一批小矿山,全面提升大中型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减少矿山数量,降低事故总量。
    第三,严格非煤矿山采掘施工单位安全许可。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采掘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严格非煤矿山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把好非煤矿山采掘施工单位尤其是爆破作业队伍的安全生产条件准入关口,严格实施非煤矿山采掘施工单位备案制度。
    第四,要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实施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是落实安全生产源头预防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要将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严格把关。各级安监部门一是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原国家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规定,督促指导企业做好“三同时”工作;二是要强化监管手段,对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补办相关手续;三是要强化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严格把好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关、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审查关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关。
    3、着力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第一,加大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力度。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是“安全基础巩固年”的重要内容,是全面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措施,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必由之路。今年的标准化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标准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规范考评标准和考评程序,建立保障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支撑体系、宣贯培训体系和考评考核体系。二是要继续强化标准化的宣贯工作,强化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中介组织相关人员培训。三是要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级推进的原则,有序地推进标准化建设。要继续做好安全标准化的试点工作,争取100家非煤矿山企业启动安全标准化实施工作、10家非煤矿山企业通过考评,力争40家。四是要严格监管,全力推动。重点做到“三个结合”,把标准化工作与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起来,通过整治和排查隐患为标准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和内部条件;将标准化与安全生产许可相结合,将标准化考评定级作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要求第三轮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否则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将标准化与安全经济政策相结合,各地要督促企业把安全标准化建设费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费用。同时积极探索研究,对达到标准化企业的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率实行“下浮制”,三级以上的矿山企业可采取减少或不再缴纳风险抵押金、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许可、年检等方面采取相应配套政策措施,鼓励企业不断提高标准化等级。
    第二,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一是要督促企业配备矿山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原则上每个地下矿山要设置专门技术管理机构,明确技术负责人。要把地下矿山企业是否配备合格专业技术员作为安全许可审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二是各地要督促企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到相关院校进行专业深造,切实解决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技术力量不足的难题。三是各级安监部门要继续将地下矿山企业是否具有实测图纸、是否定期测绘上图作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审查的重要内容,督促辖区内矿山企业完善矿山实测图纸。四是要加强技术指导,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为矿山提供咨询服务。但测绘机构必须在当地安监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第三,大力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矿山企业负责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持证达标率达100%。二是督促企业开展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覆盖面达到100%。三是继续组织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学历化教育。要分片区、分层次组织好集中面授工作。四是要充分利用视频、网络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各地要积极参加总局组织的安全知识视频专家讲座。五是组织编制非煤矿山实用教材、知识读本及影视资料。
    第四,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一是要大力推行雇主责任保险,不断完善安全保障制度,引导鼓励非煤矿山企业自觉投保、扩大保面、加大投入、化解风险。二是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操作性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费用管理办法。三是要督促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购置新设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四是要督促矿山企业落实隐患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按要求整治到位。
    第五,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信息交换平台及基础数据库。
一是要按照国家总局要求,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非煤矿山网上论坛、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建设的配合、相关数据填报和应用工作。国家总局今年将着力开发建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应用系统,整合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增强安全监管的时效性,提高监管效能。二是要着力建设我省非煤矿山信息平台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含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材料、安全评价报告、检测检验报告、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事故记录等)。该信息平台拟依托省局网站建立,实现三大查询功能(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情况查询、安全持证人员查询、隐患整治情况跟踪查询),逐步实现安全许可证网上申办功能。
    4、着力加强科技兴安工作。
    第一,大力发挥中介机构及专家的安全技术支撑作用。一是各地要高度重视安全支撑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库,壮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支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发展;要重点发挥安全生产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安全技术推广、法规标准宣贯、安全标准考评等工作。二是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专家在日常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推广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模式。各级安监局要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发现的隐患和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跟踪督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三是要强化中介机构对企业申办安全许可和“三同时”工作的指导服务,各中介机构要服务为先,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资料的准备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建设项目可研、预评价备案,设计审查,施工、监理、检测检验、试运行报告及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各项工作。
    第二,大力促进非煤矿山及相关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技术含量。各地和非煤矿山企业要树立“科技兴安”理念,提高对推广使用先进适用技术重要性的认识,推广和应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指导和推动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的技术含量,不断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一是露天采石场必须要积极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要推广“分阶段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大力推广使用机械铲装、液压锤二次破碎工艺,逐步淘汰导火索、火雷管,推行非电起爆系统等安全性能好的起爆器材。二是要鼓励采用尾矿充填、干式排尾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三是要推行现代化安全管理手段,推广视频远程监控系统、e安通等先进设备设施的应用。四是鼓励和引导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的应用,原则要求率先在三等以上尾矿库推行示范。五是积极推广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和井下避难所技术。六是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地下矿山采空区监控、地压监测和露天边坡监测与治理技术。
    第三,全力配合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资源整合是抓矿山源头安全监管的重要一环,也是“治乱、治散、治差、治小”的重要措施。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要重点推进定南岿美山钨矿和龙南蒲罗河铜矿的资源整合,推进贵溪冷水塘银铅矿区整合,各地要推进小型采石场的资源整合。要督促对整合后的矿山企业严格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重新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5、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一,认真开展重点时段的安全督查。各市、县安监部门和有关省属经济组织及中央在赣企业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认真做好全国 “两会”、“五一”、汛期、“十一”、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两会”期间重点抓好停产企业调查摸底,开展以“制定停产安全措施”为主要内容的督查;雨季期间重点加强尾矿库、排土场、露天边坡、地下矿山水患等为重点的监督检查。省局近期组织对重特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矿山督查及全省危库和险库以及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7座大型尾矿库专项检查,督促雨季安全渡汛措施的落实到位。
    第二,认真开展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安全督查。省局决定加强对宁都县、龙南县、大余县、崇义县、德兴市、德安县、横峰县等重点县和岿美山钨矿、漂塘钨矿、武山铜矿、宜丰万国矿业有限公司新庄铜锌矿、中部黄金有限公司草林金矿、德兴市花桥金矿、江西九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各地也要根据本地情况,确定本辖区的重点监管区域和企业,组织系统内安监干部到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督查,解剖麻雀,分析问题,商讨对策,锻炼队伍。
    第三,认真组织开展各设市交叉专项检查。去年省局组织开展了各设市交叉检查,大家都认为这种检查方式很好,可以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提高监管业务水平。今年,省局将继续组织开展交叉检查活动,重点是突出专项检查,把露天采石场整治、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机械通风和提升运输整治、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列为专项检查内容,通过专项交叉检查促进各地工作全面开展。
    第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国务院、省政府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将无证照和证照不全的、依法关闭后又死灰复燃的、存在超层越界和尾矿违规排放等严重违法行为、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的、违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非法建设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六类行为”。各地一定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参与,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6、着力加强冶金有色等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第一,加强冶金有色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防止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是各地安监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二是要协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三是要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四是要严查施工单位资质,防止工程转包到无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五是要跟踪调度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要加强冶金有色等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地要组织开展冶金有色等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一是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情况。二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整改销号情况、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三是检查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点、重要设备的检查和监控采取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是检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演练情况。
    7、着力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学习。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法规政策、科学技术等相关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驾驭工作、管理安全的能力。要加强非煤矿山专业技术和规范标准的学习,强化业务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业务能力。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服务,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严格按照机关效能年建设的各项要求,树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新形象。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要完善监管执法制度,健全监管执法程序,坚决做到认真执法、从严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一定要反应灵敏、处理坚决、行为果断,该停要立即停下来,该取缔关闭的要按程序立即提请取缔关闭,该处罚的要依法实行处罚。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纪条规,严格要求,严格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要求,严格执行省局党组的“十不准,十严禁”规定,坚决防范“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发生。
    同志们,做好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的部署和要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完成全年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