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消除临近山坡、江河湖泊或处于防洪区、库区、地势低洼区域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认真吸取江西旺顺化工有限公司“6.15”反应釜爆炸事故教训;宜春市安监局于2010年7月7日至7月16日抽调各县(市、区)有关人员,组成三个危化品检查组,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交叉检查。
此次交叉检查的内容包括:各地落实赣府厅发〔2010〕3号文件情况;重点检查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危险性工艺改造及安全标准化开展工作;汛期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和加油站专项整治及危化品运输源头监管工作的落实;现场检查企业安全设施的到位情况和完好情况;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台帐等安全生产工作。
检查组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问人员、召开座谈会等方法,深入危化品从业企业,认真开展检查。共检查化工生产企业21家,加油站15家,发现安全隐患78条,下发安全生产隐患责令改正指令书29份,当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47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