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推动安全示范矿井建设。明确示范矿井的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和验收要求,选择12处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矿井作为首批示范矿井,重点推进建设。市安监局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赴九江、景德镇、萍乡等地取经学习,对推动示范矿井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借鉴作用。目前,首批12处示范矿井落实建设方案,投入大量资金,正在按照建设标准和验收要求进行建设,有的建设进度还比较快。示范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有效改善,新掘主要大巷基本取消木支护,采用金属支架、喷锚或砌碹等支护方式。
二是组织安全等级评定。在2008年安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2009年进一步改进评定工作,提高评定工作质量。充分利用安全等级评定成果,对A、B、C、D四类矿井实施监管分类指导。通过开展一年一度的安全等级评定,促进煤矿企业逐步加强安全基础管理。高安市以安全等级评定为契机,积极推广压风自救硐室、防火注浆泵、大功率探水钻等设施、设备,推动矿井安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截至年底,全市135处矿井全部完成了2009年安全等级评定,其中:A级1处、B级114处、C级13处、D级7处,评定结果已在市安监局网站上公布,并实行挂牌管理。
三是加大安全投入。2009年,全市煤矿累计提取生产安全费用6646.05万元,累计使用6605.88万元。通过安全投入的不断加大,进一步改善了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了技术装备水平。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2694人,全员培训7500余人次。首次举办大规模的班组长安全培训,系统学习“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培训班组长1297人,提升了班组长的安全素质。3月底,市政府专门邀请有关专家,举办了一场瓦斯和水害防治知识大型讲座,240多人听取了讲座,参加人数之多、规模之大,在我市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尚属首次。
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2009年,全市共培(复)训、送培
五是整合矿山救护资源。经12月初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袁州区矿山救护队成建制并入宜春市矿山救护队,人、财、物全部上划。2009年底合并工作全面完成,新组建的市矿山救护队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市、区矿山救护队的合并,有利于有效整合矿山救护资源,增强矿山救护能力,推进矿山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
六是严格安全管理人员上岗条件。从2009年起执行停产整顿矿井复产考试制度,凡停产整顿矿井复产之前,其负责人都必须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煤矿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所有负责人全部通过考试之后方可复产。高安市安监局针对煤矿股权变更频繁、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情况,严把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质关,撤换了2名不熟悉业务、不具备上岗资质的矿长。
七是开展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组织煤矿企业委托中介机构对安全仪器仪表和固定设备进行检验,对有项目检验不合格的矿井,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予通过有关行政许可审查。2009年,全市共检验1700余台(件)矿用安全产品。
供 稿 人:冯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