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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公示制度
信息来源:安监局 更新时间:2009-12-10 10:30:00 点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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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宜春
市安监局专门下发文件,要求辖区内
所有
煤矿
2009
年底之前,
都必须按照统一标准在工业广场、井口房或办公
场
所
等醒目位置,设立永久性的
隐患排查整改
公示栏,对各级监察监管部门
执
法
检查以及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及
时进
行公示
,接受
职
工
监
督
。
发现
未按要求
进
行
公示
的,要追究有
关责
任
人的
责
任。
隐患排查整改
公示栏按照统一格式制作,
规
格
为长
2
米
、
宽
1.2
米。
这项制度
将
对
加强
隐患
“排查→治理→复查→销号”的
闭合管理,
发挥极大的促进作用,逐步解决“重排查轻整改”等问题,有效提高隐患
整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