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秘书科(行政服务科)主要职责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信访、安全、保密、外事管理以及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与审计等工作;
3、指导、督查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管理有关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4、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办理和政务公开工作,并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二、综合科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规划、科技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全市安监系统执法行为;
2、负责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工作;
3、承担安全生产宣传安全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领域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4、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煤炭行业管理科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煤炭行业规划;
2、负责指导县(市、区)煤炭行业监管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全市煤炭生产许可监管、煤炭经营监管、开办煤矿企业的上报工作,协助省煤炭行业办做好煤矿矿长资格、矿长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的认定工作;
4、负责全市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整治工作;
5、负责全市煤炭行业教育培训,重大科技攻关,煤炭工业专利、技术和人才归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统计信息汇总、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四、监督管理一科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2、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荼;
3、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工作;
4、参与查关行业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5、参与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监督管理二科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2、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安全标准化工作;
3、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工程项目、化工、医药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5、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监督管理三科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2、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消防、农业、水利、电力、军工、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电信、体育、林业、气象等有专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七、烟花爆竹监督管理科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2、组织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指导和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
4、参与烟花爆竹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八、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主要职责
1、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市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2、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执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配置使用情况和职业安全健康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组织指导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4、组织指导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5、指导监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九、安全监察支队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全市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监察煤矿、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
2、负责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
3、承办有关安全生产的群众举报、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救援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较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地方政府或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要求,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加事故抢救。
3、负责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市级煤矿瓦斯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和视频会议的接收,指导县(市、区)开展此项工作。
5、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并预测重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出预警。
6、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训练和演习工作。
7、完成市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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