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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安监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科创业服务年活动公开承诺书
信息来源:安监局 更新时间:2010-3-31 16:22: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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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承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全安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一)依法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仓储单位和烟花爆竹国内贸易单位)审批发放许可证。
  (二)依法审查烟花爆竹进出口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时上报省安监局办理许可证。
  (三)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四)对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事件组织查处。
   (五)在工作职责范围内所能提供的其他服务。
三、服务对象
(一)本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二)本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含烟花爆竹进出口经营企业、原材料经营批发企业、烟花爆竹仓储企业和烟花爆竹国内贸易企业);
   (三)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
四、服务承诺
(一)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告知制和岗位责任制,依法办事,文明办公,提高办事效率。
   (二)严格按程序规定进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加强内部监督,提供优质服务。凡符合办证条件的,从正式受理之日起,在6个工作日内办好经营许可证。
   (三)坚持服务企业,强化宗旨意识。对待基层企业坚持在加强安全监管的同时更多地给予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对待来访(上访)群众坚持热情接、耐心解释并维护大局、维护稳定。
   (四)严格廉洁自律,做到“十不准”、“十严禁”。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张少文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科科长
电话:0795-3590903   
手机:15970514016
                      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