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信息表
单位:(公章) 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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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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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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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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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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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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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件■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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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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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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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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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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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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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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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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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法》第20条;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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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数量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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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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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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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江西省宜春市安监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即可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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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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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宜春市非煤矿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1寸免冠彩照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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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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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许可事项由市安监局窗口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员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局长或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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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许可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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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特殊原因,市安监局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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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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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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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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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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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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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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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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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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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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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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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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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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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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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事项是否为关联审批?如果是,请列举涉及的关联审批部门及管理事项,并说明是前置还是后置。
答:不是关联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