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发文 >>> 宜市安办字 >>> 阅读正文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监局 更新时间:2011-12-12 16:55:00 点击人次:查看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宜市安办字[2011]27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评价各县(市、区)政府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办法》(宜府办发[2011]49号),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四个考评组于近期赴各县(市、区)进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11年12月19日至21日
二、考评分组
第一组:负责考核袁州区、上高县政府
组 长:张宜西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组 员:廖肖玲   王智华
联络员:王智华   电话:13479522620
第二组:负责考核丰城市、樟树市政府
组 长:张凯军   市安监局副局长
组 员:吴兆龙   袁晚根 
联络员:袁晚根   电话:13970563410
第三组:负责考核万载县、宜丰县、铜鼓县政府
组 长:吴爱民   市安监局副局长
组 员:吴选明   吴湘莲
联络员:吴选明   电话:13970509943
第四组:负责考核高安市、奉新县、靖安县政府
组 长:刘华政   市安监局副局长
组 员:戴南慧   冯 波
联络员:戴南慧   电话:13707958853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政府根据考核奖励办法的内容,做好自查,并形成汇报。
2、各考评组要深入乡镇、企业仔细考核,对考核内容要逐项逐条认真检查,确保考评结果真实确切。
附件:2011年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评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考评   通知 
 抄 送: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宜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11212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