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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安监管一字〔2010〕145号
关于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交叉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我局《关于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的通知》(宜市安监管一字〔2010〕127号)的要求,从全市各县(市、区)安监局抽调15人,分成5个检查组,于2010年7月6日至10日,对全市52座非煤矿山(其中:地下矿1座,尾矿库3座)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听取了属地安监局和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收集汇报材料30余份;
2、查阅了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会议记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证一照”等文件资料2000余份;
3、检查了非煤矿山的作业现场和“三项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发现安全隐患165条,其中要求立即整改的114条,限期整改的51条;
4、下达执法文书45份,处罚了2家非煤矿山企业,其中,责令1家停产整改,暂扣1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近期所做工作
1、安全生产工作得到重视。一是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始终能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且越抓越实,成效也显著提高,主要体现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生产行为和违章作业行为明显减少,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也呈明显下降趋势;二是各级各部门越来越重视及时传达落实国家与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且依照会议精神具体研究部署当前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全市各级普遍采取了领导干部包片挂点、科级干部蹲点、一般干部驻矿(厂、场)等形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确保管辖区内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四是各级各部门对非煤矿山领域开展的执法检查行动更加严格,并且规范有序。全市性的执法大检查平均每季度进行了1次,市安监局例行性的非煤矿山执法检查平均每月进行了1次,各县(市、区)安监局例行性非煤矿山执法检查平均每周进行了一次。每次检查都有现场笔录,对查出的隐患情况下发了执法文书,并对部分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罚。
2、露天矿山“一面墙”整治扎实有效。在全市露天采石场消灭“一面墙”陡坡开采专项整治工作中,上高和宜丰两县都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最佳。两县均出台了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了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专门会议,认真梳理,分类指导。对“一面墙”无台阶开采的矿山实行先停产后整改的强硬措施,促使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加快整改进程。目前,上高县57家露天采石场中,有10家已经实行了中深孔爆破,已购买设备拟实行中深孔爆破的有6家,尚有9家“一面墙”无台阶开采的采石场仍在停产整顿。
3、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明显。各级安监部门及企业都能积极开展隐患治理行动,做到了层层部署、环环落实。安监部门有隐患治理规划,有隐患治理落实回复,有隐患登记和销号台帐;企业有隐患治理方案,有限时整改措施。查出的安全隐患,比较上年度交叉检查的结果,安全隐患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可以肯定,这是历年来我市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最为显著的一年。
4、安全教育培训成效明显。各级依法开展了非煤矿山企业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市局2010年上半年举办非煤矿山企业各类人员培训6期,共培训540人;各县(市、区)安监局也积极组织了从业人员培训,共培训5000人左右。全市通过强化全员安全培训,使非煤矿山企业各类管理与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显著提高,大大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未及时办理延期或年审;
2、安全生产管理软件不完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未张贴上墙;
3、采矿作业区和危险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
4、露天开采矿山,特别是露天石场,普遍存在边坡偏陡(大于700 )、台阶高度超限(30米以上)和“一面墙”开采现象;
5、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如:作业面松石、碎石、浮石清理不彻底,山面泥也未清理干净,防排水和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等;
6、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无安全培训计划和安全培训台帐;
7、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无安全检查记录、无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无劳保用品发放记录;
8、应急预案缺失,或过于简单,或情同虚设,不具备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四、建议和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坚持安全发展,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三项行动”的重要性,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把“三项行动”抓好、抓实;要防止疲劳、厌烦情绪,克服侥幸的心理;要善于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认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防止出现认识不到位的状况,认识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
2、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加大治理力度。要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巡回检查,组织专业队伍查找问题、堵塞漏洞、总结经验、积极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素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实行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进行公告公示,并进行挂牌督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切实把隐患治理落到实处。
3、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袁州、高安、万载、上高四县(市、区),是非煤矿山行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促进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和工作落实,防止汛期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要进一步强化对非煤矿山的监管,在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防止由于长期良好的安全状况引起思想上的麻痹。特别是要加强井下矿山的通风和排水管理,防止冒顶、片帮、爆炸、炮烟窒息、水灾事故发生。象宜丰县万国矿业有限公司新庄铜铅锌矿这样的大矿山,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都异常复杂,井下作业人员又多,更要结合当前的季节特点,按制订的方案整改,并尽量减少下井人员。
4、各级各部门及企业要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安全生产。特别是要加强当前防汛工作和防止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领导和管理,强化落实各项责任制,层层把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灾害的发生。
附件:全市非煤矿山交叉检查查出安全隐患情况一览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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