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
>>>
执法动态
>>> 阅读正文
万载黄茅泰顺出口花炮厂违规生产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
安监局
发布时间:
2011-5-3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安全监察支队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
行政行为:
2011年4月19日检查时,泰顺出口花炮厂安全管理意识极差,随意于C级工房门口晾晒亮珠。装药、点药工房滞留亮珠严重超量。
结案情况: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责令泰顺出口花炮厂停产停业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YH安许证字【2010】YY0885号。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