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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黄茅泰顺出口花炮厂违规生产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1-5-3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安全监察支队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
 行政行为: 2011年4月19日检查时,泰顺出口花炮厂安全管理意识极差,随意于C级工房门口晾晒亮珠。装药、点药工房滞留亮珠严重超量。
 结案情况: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责令泰顺出口花炮厂停产停业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YH安许证字【2010】YY0885号。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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