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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袁州区辽市乡辽市煤矿技术改造的批复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08-6-18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煤冶科
           
  
关于袁州区辽市乡辽市煤矿技术改造的批复
宜市安监管煤冶字[2006]122号
 
袁州区煤炭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我区辽市乡辽市煤矿改造安全出口的请示》(区煤管字[2006]32号)收悉。经实地勘察,并经研究,同意辽市煤矿进行技术改造。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改造内容是:在其法定开采范围内,新掘一个斜井作副井(X=3088670,Y=20219000,Z=+148),设计斜长120m,净断面   4m2(顶部净宽1.8 m,底部净宽2.2 m,净高2 m),倾角26°,开拓方位角230°,计划工期100d;现主立井(X=3088610,Y=20218988)和现风井(X=3088565,Y=20219069)的用途维持不变。新系统形成后,必须彻底报废现专用安全出口井(X=3088560,Y=20219080)。新系统形成一主、一副、一风三个井口的生产格局,设计生产能力4万t/a。
二、该矿必须认真编制技改工程各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并要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和完善矿井防治瓦斯、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技改主体工程经我局竣工验收合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后,方可投产。
四、你局务必加强对该矿的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装备、设备、设施达到有关要求,严防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
 
 
                                         二00六年六月三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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