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丰城市河西煤矿巷口井技术改造的批复
宜市安监管煤冶字[2006]120号
丰城市整顿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你领导小组报来的《关于我市河西煤矿巷口井增建副井的请示》(丰煤安字[2006]8号)收悉。经实地勘察,并经研究,同意河西煤矿巷口井进行技术改造。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改造内容是:在其法定开采范围内,新掘一个立井作副井(X=3126395,Y=39364080,Z=+90),设计深度280m,净直径3.0m,计划工期360d,装设行人梯子间,采用安全防坠罐笼提升;现主井仍作主井(X=3128848,Y=39363682),南翼风井仍作风井(X=3127825,Y=39364125)。新系统形成后,必须彻底报废现副井(X=3128835,Y=3936630)。新系统形成一主、一副、一风三个井口的生产格局,设计生产能力9万t/a。
二、该矿必须认真编制技改工程各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并要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和完善矿井防治瓦斯、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技改主体工程经我局竣工验收合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后,方可投产。
四、丰城市煤炭局务必加强对该矿的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装备、设备、设施达到有关要求,严防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
二00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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