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丰城市尚庄联营煤矿
调整技改方案的批复
宜市安监管煤冶字[2006]98号
丰城市煤炭局:
你局报来的丰煤局字[2006]3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就尚庄联营煤矿技改方案调整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内容是:在其矿区范围内新掘两个立井分别为主井(X=3125806,Y=39372164)和副井(X=3125726,Y=39372188),计划工期300d,主井设计深度212m,副井设计深度205m,井筒净直径3.0m,采用安全防坠罐笼提升;原主井改为风井(X=3125822,Y=39371706)。技改后的新系统生产能力最低必须达到6万t/a。新系统形成后,必须彻底关闭原副井(X=3125840,Y=39371604)和原风井(X=3125860,Y=39371618)。
二、该矿必须编制技改工程各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并要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和完善防治瓦斯、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技改工程竣工后,主体工程经我局竣工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产。主体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前,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生产,如擅自进行生产性出煤将依法查处。
四、你局对该矿务必加强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装备、设备、设施达到有关要求,严防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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