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花爆竹行政许可程序
一、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
依 据: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号);
2、《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府令第143号);
3、《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二字[2006]243号)
审查范围: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国外出口除外)
提交资料: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制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
3、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搬运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4、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或者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或者设计)图;
5、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6、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说明;
7、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含市、县安监局征求意见书、原临时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8、非产区县、市新办批发企业必须提交当地政府规划和批准设立文件。
审批程序:批发企业申请→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填写申办意见→市安监局受理→市安监局业务科室审核→(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并提出科室意见→市安监局领导组织讨论决定→市安监局制证、发证→报省安监局备案→市安监局定期公告。
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收 费:不收费。
二、烟花爆竹原材料销售部安全经营许可
依 据: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号);
2、《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府令第143号);
3、《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二字[2006]243号)
审查范围:烟花爆竹原材料批发企业下设的销售部
提交资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储存场所的平面图;
3、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4、主要负责人、仓库保管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6、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含县级安监局征求意见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审批程序:申请→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填写申办意见→市安监局受理→市安监局业务科室审核→(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并提出科室意见→市安监局领导组织讨论决定→市安监局制证、发证→报省安监局备案→市安监局定期公告。
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收 费: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