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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许可证办理
信息来源:
安监局
发布时间:
2008-8-21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监管二科
事项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全社会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1、申请书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名称预核书。
3、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4、安全管理制度。
5、与烟花爆竹公司签订的安全供销合同。
6、安全培训资料。
办理程序:
行政服务科初审1天――监管二科现场审查验收1天――监管二科出具审查验收意见1天――分管领导审核2天――行政服务科审批办结1天
办理时限:
1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附 件:
承办机构:
行政服务科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周一至周五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办理,邮编:336000
联系方式:
0795-3218929
监督电话:
0795-3216738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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