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高安市田南镇东村小井开采
情况进行调查的报告
宜市安监管煤冶字[2006]334号
省煤炭行业办:
收到《关于对高安市田南镇有关煤矿开采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赣煤行管字[2006]119号)后,我局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反映的矿井名称有误,该矿名称为“高安市田南镇东村小井”,而不是“高安市田南镇新屋行政村小井”。
二、该矿证照齐全,属合法矿井。
三、该矿没有超层越界开采。
四、2006年上半年,该矿在掘东翼技改井井筒的过程中,掘到约-10米时,裂隙中有大量水涌出。因存在水患,东翼技改井被地方政府责令封闭,现已拆除了设备,填平了井口,树立了警示牌。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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