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市安字[2006]15号
关于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整治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5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12月2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本年度的整治工作小结和《宜春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统计表》(见附件)于12月22日前传真至宜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传真号码:3590911或者3562207)。整治工作书面小结内容包括: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所做的工作、存在的问题、明年工作的打算和建议等。
二、12月下旬,市安委会将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并将各县(市、区)2006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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