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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市安委会   发布时间:2008-6-2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安委办
           
  

宜市安字[2006]13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

电话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省党代会和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严打击非法生产。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凌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对今年以来发现的6处非法煤矿(袁州区慈化镇集家山)、以及依据国家指令关闭的4家小煤矿(袁州区龙安煤矿,高安市阳坑煤矿、杉林五区矿,丰城市联新煤矿);对今年以来发现的非法花炮企业,由有关县(市、区)政府组织强有力的队伍坚决予以打击,并关闭到位。同时逐矿逐厂落实一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并将名单于129日前报市安委办,从现在起到春节放假前,有关县(市、区)要将打非情况向市安委办每天报告一次。

二、乡镇小煤窑和隐患严重的国有煤矿在1210 800点至 162400点全部停产检修,整改隐患。

三、花炮企业带药工序和花炮库存超设计能力的企业在1210 800点至 162400点一律停产整改。

四、隐患严重的歌舞厅和公众聚集场所在1210 800点至 162400点全部停业排查,整改隐患。

五、存在重大隐患且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10人以上死亡事故的企业、矿区、车间、工序和部位等等,在1210 800点至 162400点全部停产检修,整改隐患。

各地各部门要对停产、停业要求不折不扣地坚决落实到位。同时各地各部门在省党代会期间要派出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辖、所属的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并严格监管,确保安全。

 

 

 

OO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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