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市安办字[2011]15号
关于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1〕21号)的部署要求,7月5日-8日,我市组成10个检查督查组,分别由县级领导带队,对10个县(市、区)和宜阳新区、明月山风景区、宜春经济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检查督查。各督查组深入一线,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重点企业等方式深入细致地开展了综合检查督查。共抽查企业56家,其中煤矿企业7家,烟花爆竹企业4家,非煤矿山企业1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8家,其他企业18家。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从本次综合检查督查情况来看,今年上半年,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坚决,动作迅速,职能作用发挥明显,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明确,并得到了很好的落实,特别是对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和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力度大,各项工作推进顺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监管网络。各县(市、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政府、重点部门和高危企业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丰城市金三元市长、谢友根副市长亲自下井检查煤矿责任落实情况;樟树市将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逐级进行分解落实;铜鼓县按照《铜鼓县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落实管理办法》,细化了各部门、各单位的监管范围及职责。
(二)安全法规宣贯到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出台后,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贯彻,切实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特别是重点加大了辖区及系统内企业负责人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同时,各地各部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知识以及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今年以来,万载县组织所有花炮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原材料公司主要负责人,铜鼓县组织乡镇、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宣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重点工作推进到位。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等通知要求,我市认真抓好各项重点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打非治违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宜春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打击重大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企业自查,县市区全面排查,市直部门重点督查,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共组织检查人员8300余人次,共查出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5630余件。在此次“打非”专项行动中,袁州区共捣毁非法小煤窑生产点11个,非法引线生产点9个,炸毁非法小煤窑11处,处罚开采露天煤铲车3台,打掉2个非法高岭土采矿点和1个非法采矿点,取缔了5起无证经营农药商户,治安拘留1个非法生产业主;丰城市出动人员300人次,查获非法加油车1辆,储油10余吨,炸药2箱,雷管1800枚,治安处罚4人;高安市共组织检查组34个,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企业220余家,排查隐患267个,已经整改到位256个,责令停产整顿企业6家,关闭非法生产企业2家,实施经济处罚122.35万元;靖安县将10家砖瓦厂整治为3家,对5宗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取缔非法危险化学品乙类点2家,查处道路运输非法运营车辆30多辆,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2家;上高县整合不符合安全距离的非煤矿山企业11家,停产整改采用“一面墙”开采方式的非煤矿山企业10家,清退不符合驾驶要求人员6人,查扣非法载客两轮摩托53辆,未年审无效农用车31部,限期整改工程项目10份,限期停产危化品生产企业6家,查处非法安装使用锅炉企业2家。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取得进展。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我市在煤矿,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八大行业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铺开。从行业进展情况看,煤矿已有4处矿井通过验收,计划2011年底前,所有4万吨/年及以上矿井全部通过示范矿井的达标验收。花炮已确定5家生产企业为烟花爆竹标准化试点单位,在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将以第三轮经营许可为契机推行标准化。非煤矿山有2家生产企业已达标,同时确定了282家生产企业为创建对象。危险化学品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6家,通过三级达标验收企业1家,已申报二级达标资料2家。八大行业标准化工作全面启动,目前已确定24家水泥企业为创建对象。从县(市、区)进展情况看,奉新县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进展较好,到目前为止,已有3个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1家通过了省局组织的验收,但因同相邻厂的锅炉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正在整改,预计在8月底可整改到位,达标企业有1个已到期,正在申请复审,剩下9家企业正在进行达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重点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煤矿、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宜丰县开展 “春节”、“两会”、“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隐患排查,1-6月份,共检查企业527家(次),下达《责令整改文书》217份,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145条,治理安全隐患1082条,整改率94.5%。四是汛期安全措施得到落实。针对今年全省降雨量明显集中,部分河流可能发生较大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偏多的情况,各地各部门积极应对,严格落实汛期防范措施,通过认真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组织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对防排水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工程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检修。同时,完善应对强降雨、强雷电、强台风以及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应急预案,加强预报预警和应急值班,确保了各企业安全度汛。
二、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从这次检查督查情况来看,各地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部分煤矿企业“三改六”项目矿井进度滞后,改扩建工程进展缓慢,存在等待观望情绪;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隐患整改缓慢。高安荷岭采石场没有分台阶开采,呈一面墙开采作业,矿体上表土没有完全清除,存在浮石和松动的危险;高安市太阳镇东口煤矿和罗家一井两个煤矿没有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签约工作,没有在井口设置安全警示牌,井下巷道没有明确注明编号,躲避洞位置不够合理,有些地方杂乱不整齐;万载株潭万福引线厂部分工房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基础安全设施不完善;万载株潭宏胜花炮厂厂内无专职安全员,企业安全无人监管;万载桃园金矿雷管无专库存放;道路交通方面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在部分险要路段影响交通安全的设施及安全警示标语不足;宜阳学校建设工地未进行建筑工程消防申报审核。
(二)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普遍不严。一些建筑施工工地为赶进度,现场安全管理较差,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如靖安县蔚蓝嘉园房地产项目工地进出大门未封,用电设备警示标识不全。一些矿山企业现场隐患不少。如丰城市铁路镇钨矿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不全,矿领导带班下井无公示牌;丰城市河西煤矿南翼立井-170水平东西两翼局扇送风距离远,在回风中放炮,机电存在失爆现象,井口配电板的电铃按钮及信号灯接口处电缆外皮已破损,井口头门工没有对检查人员进行检身。
(三)安全标准化工作进展缓慢。由于企业主思想认识不到位,重经济效益,轻基础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矿山企业受到地质条件差、资源不稳定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标准化创建工作进度缓慢,未实现预期创建目标。丰城市58对矿井中,只有河西煤矿、荣塘四矿、欣欣煤矿通过验收,非煤矿山企业也只有徐山钨矿准备接受验收。部分县、市没有1家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四)部分基层政府安全监管较弱。有些乡镇虽然设有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数量少且兼职,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很不合理,安全监管设备配备不够,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难以适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特别是乡镇政府刚刚换届,部分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监干部作了调整,存在安监业务不熟、工作衔接不到位甚至是缺位现象。
三、盯紧目标,强化举措,切实做好下半年各项安全工作
尽管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部门要盯紧目标,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严密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大运会和七城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盯紧指标,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时间过半,各地要牢牢盯紧安全生产各项控制指标,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坚决做到“五个杜绝”,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工矿商贸事故,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杜绝校园内死亡事故,杜绝水上交通死亡事故。
(二)强化督办,切实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赣安办字〔2011〕38号和宜市安办字〔2011〕10号文件的要求,按照“属地负责,行业管理”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逐一采取措施,迅速整改到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全面彻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此次发现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三)巩固成果,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既定的打非方案,在巩固现有打非成果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回头看等形式,对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和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并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到位。
(四)统一思想,大力推进安全达标工作。安全标准化工作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根本措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国家、省、市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制定推进方案,列出时间表,实施分类指导。2011年底以前,所有4万吨/年及以上矿井基本通过达标验收,并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50%以上的露天采石场,70%以上其他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80%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达标,70%以上的水泥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标准化也要逐步推进,凡是逾期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整顿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五)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各地要针对县直部门、乡镇安监干部换届调整以及近期出台的重要安全法规文件,结合本地工作特点和实际,切实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要强化对监管干部的培训教育管理,特别是加强乡镇(街道、场)新从事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水平和安全技能;要抓好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宣传贯彻,确保各项政策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员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