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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安字[2011]13号
关于印发《宜春市2011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驻宜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搞好2011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宜春市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宜春市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七部委《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和《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赣安监管政法字[2011]111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核心,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
2011年6月1日—30日。集中咨询日定在6月12日。
四、组织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宜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指导委员会主任:
周志平 市政府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
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鄢礼俊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省东 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张国全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冉 旭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 宏 市总工会副主席
黄为民 团市委副书记
刘绍军 市广电局副局长
指导委员会成员:
刘华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爱民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宜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张凯军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朱宏标 市经贸委副主任
陈宜林 市交通局副局长
邬 顼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鲍水新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李喜生 市气象局副局长
柳超美 市城管局副局长
黄志明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宁辉 市公路局副局长
张志国 宜春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刘 锋 宜春石油公司副经理
张小新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周文强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杨荣茂 宜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
廖建平 宜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喻 川 宜春明月山管委会副主任
谢昔林 中国移动宜春分公司副总经理
肖衍乐 中国联通宜春分公司副总经理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刘华政兼任办公室主任,戴南慧、何润辉、谌文卫为副主任。
五、活动主要内容和安排
今年活动分为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和区域性(市、县、区和行业、部门及企业)活动四部分。
(一)配合做好全国性活动,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2.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3.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4.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社区建设推进活动;
5.“生命之歌”大家唱活动;
6.“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二)认真落实全省性重点活动,主要包括:
1.组织十佳“服务发展做贡献、守护平安当卫士”主题演讲比赛
各地、各单位要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开展“服务发展做贡献、守护平安当卫士”主题演讲比赛,各县(市、区)选拔1名,中央、省属企业选拔1名优秀选手,5月20日前报市指委会办公室,统一选拔后参加省指委会6月上旬评比。
2.组织“十佳安全歌词”征集评选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动有关文艺团体、骨干企业和社会公众,认真组织开展好歌词征集和推荐工作,积极选送质量好、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作品。各县(市、区)推荐1首、于5月20日前报至市指委会办公室。统一参加省指委会“十佳歌词”评选。
3.组织“十佳安全理念”征集评选活动
安全理念是在安全方面衡量对与错、好与坏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和思想,对于实现人的安全至关重要。各地、各单位要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到“十佳安全理念”征集评选活动中来,集思广益,评选出一批先进的安全理念。各县(市、区)至少推荐2条,于5月20日前报至市指委会办公室。参加省指委会“十佳安全理念”评选表彰。
4.开展职业健康“三下乡”活动
针对目前一些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法律意识淡薄、管理人员和工人职业危害防治技术、防护知识匮乏的现状,活动月期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科技、文化“三下乡活动”。
5.举办江西省第六届“井冈山安全发展”网上论坛
“井冈山安全发展论坛”是我省安全文化品牌,每年举办一次。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出高质量的论文,于5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至市指委会办公室。
6.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六项创建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创建安全工业园区、创建安全社区、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安全校园、创建安全乡镇、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六项创建的申报工作。
(三)全市性重点活动安排
全市性活动重点在袁州区,由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袁州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组织。
1、5月下旬召开市安委会成员会议,动员部署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
2、6月1日--6月30日。宜春日报、宜春电视台、宜春人民广播电台开设专栏、专题连续报道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市移动分公司、市联通分公司分别在手机上播发安全生产短信。
4、在《宜春日报》制作一期安全专版,由市安指委办公室组织稿件。
5、6月12日,为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咨询日。全天在鼓楼广场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咨询日活动。此活动由市安监局和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具体安排见附件)
6、开展安全法规集中宣传活动。突出近期出台的安全生产政策文件,集中组织宣传培训。市安委会组织市直部门、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安全负责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开展培训。各县(市、区)安委会组织辖区内部门、乡镇、企业负责人开展培训。各部门组织系统内单位负责人开展培训。各企业组织全厂员工开展培训。
7、6月11日--6月20日,开展企业、社区、学校的安全活动。
企业活动方面:要求各企业从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出发,宣传安全法规,分析事故,安全技能演练,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等活动。把安全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当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社区活动方面:各县(市、区)、街道组织小型文艺演出,召开各种形式的居民座谈会,讲法规、传知识,宣传和展望安全文明的小康社会,形成浓厚的安全社会氛围。
校园活动方面:市教育局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可以采取学一个安全常识,看一部安全教育片,听一堂安全课等活动培育孩子们从小讲安全的良好习惯。
其他方面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开辟安全宣传园地,开展一些喜闻乐见的活动来共同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有关活动情况。
8、6月21日--6月29日,各部门各单位分别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或抽查。
9、6月30日,由市指导委员会召开总结会。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于6月29日前书面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谌文卫,电话(传真):3590902,邮箱:ycawb3@163.com
(四)区域性活动
各地、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市指委会的统一部署,立足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全宣誓、签名、研讨交流、宣讲报告、演讲、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安全文化到企业、展览展示、事故隐患大排查等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也可以自行组织开展具有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特色的相关活动。
附件:
安全生产集中咨询日安排
一、活动时间
6月12日上午8:30分至下午6点整。
二、活动形式
6月12日上午8:30开始。咨询日以展板宣传、散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为主要活动形式。参加咨询日活动的单位是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消防支队、市气象局、市公路局、宜春供电公司、宜春石油公司、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安监局,各单位自备宣传资料,必须全天有专业人员在咨询点值班并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群众的问题。
三、宣传展板的制作要求
宣传内容:有关专项整治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常识;典型的事故案例等。
版面要求:图文并茂,文字准确、图像清晰。
尺寸及材质:宽高标准为0.8×2.0米,展板必须能防雨。
展板按照市安委会规定的统一尺寸及格式由各有关单位提供资料图片自行到专业公司制作。
四、咨询点展板的任务分派
1、综合展板5块,由市安监局负责,主要反映全市安全生产成果,以及全市安全工作部署和重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等。
2、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展板5块,由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
3、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秩序整治工作展板2块,由市交通局负责。
4、消防安全知识展板5块,由市消防支队负责。
5、石油化工安全知识展板2块,由宜春石油公司负责。
6、雷电防护安全知识展板2块,由市气象局负责。
7、建筑安全知识展板2块,由市规建局负责。
8、燃气安全知识展板2块,由市城管局负责。
9、电力安全知识展板4块,由宜春供电公司负责。
10、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展板2块,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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