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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春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农行宜春支行   发布时间:2008-6-23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煤冶科
           
  
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中国农业银行宜春市支行
 
宜市安监管煤冶字[2006]219号
 
 
关于印发《宜春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抵押金专户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丰城市、万载县、上高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农业银行支行:
为了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印发的《江西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建[2006]39号)的文件精神,各煤矿企业必须在指定银行开立风险抵押金资金专户,用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救灾和善后处理。 
经研究,确定丰城市、万载县和上高县煤矿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在农行开户,结合我市情况,制定了《宜春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监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安全、正常运行。
 
                       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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