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国农业银行宜春市支行
宜市安监管煤冶字[2006]219号
关于印发《宜春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抵押金专户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丰城市、万载县、上高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农业银行支行:
为了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印发的《江西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建[2006]39号)的文件精神,各煤矿企业必须在指定银行开立风险抵押金资金专户,用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救灾和善后处理。
经研究,确定丰城市、万载县和上高县煤矿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在农行开户,结合我市情况,制定了《宜春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监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安全、正常运行。
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