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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第二轮行政许可和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安监局   发布时间:2008-6-1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监管二科
           
  
关于危险化学品第二轮行政许可和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
    2008年3月31日,我局印发了《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市安监管二字(2008)40号),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2008年4月11日,省安监局在德兴市召开了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现场会,对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第二轮行政许可和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及时传达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延期许可工作
    到2008年底止,全市共有3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详见附表),需重新办理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与以往相比,这次许可工作程序更严,要求更高。
    1、标准化工作成为许可的一项重要内容。与首轮生产企业安全许可相比,本轮安全许可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不进行安全评价;标准化未达标的企业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进行安全评价,同时必须对标准化工作作出承诺(1年内达标),并列出工作计划。若取证后,逾期仍末达标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此,上述32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内到期的企业必须抓紧时间,强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力争在许可证到期前通过标准化验收。
    2、延期许可现场审查更为严格。在严格审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基础上,将重点放在监测监控、工艺控制、应急救援的整改和完善三个方面。监测监控,即对于那些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要安装自动检测报警装置;工艺控制,即凡是危险性较大的生产工工艺,如硝化、氯化、磺化、重氮化等生产工艺,一律要求在发生事故报警后,工艺上必须能够立即启动安全联锁等事故处理的安全设施设备和技术措施,并且有可以满足事故状态下紧急处理的安全设施设备和技术措施;应急救援,即要核查演练记录,一些特殊企业,如氯碱、氟化氢企业,一律要求配备专门的应急救援器材。
    3、调整许可范围。一方面扩大许可工作面,对全市的白酒生产企业,火电厂中的制氢站,医药化工、有色冶金等行业中伴生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必须依法申报并取得安全许可。对于以使用和销售为目的,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包括充装)或者加入非危化品的溶剂稀释的活动,应视同危化品使用或经营活动,纳入危化品使用许可或经营许可的范畴。
    4、针对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质到期的情况,我局已与省局培训中心联系拟在4月下旬或5月上旬在宜春办班,各地要予以积极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已有1家即奉新县赣锋锂业有限公司达标。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国家总局拟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作为行业强制执行标准发布,省局把今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工作作为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推向深入的契机。
    1、明确目标。今年要求全市50%的生产企业实现标准化达标。除列入试点的15家企业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企业要作为重点。
    2、加强指导。企业可自愿与省安监局安科中心或评价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由有关专家对企业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协助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
    3、标准化验收程序。企业申请→县(市、区)安监局现场审查,并出具意见→市局现场审查并出具意见→省局危化品登记受理→省局组织专家审查、验收。
    4、省局拟对那些难于按安全标准化企业考评标准执行的一些规模小、工艺简单、危险性不大的企业,考虑实行简化程序。待省局发文后,再开始操作。
    三、危险化学品新扩改项目“三同时”审查
今后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工作,要做到三个严格:
    1、资质要求要严格。对于今年开始的新、扩、改建项目,评价、设计、监理、施工(含安装)单位的资质要求一定要严格,凡是不符合要求的,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一切后果由建设单位自己负责。
    2、申报程序要严格。建设项目的安全论证、评价、设立、设计、试生产、验收等各个环节一定要严格落实到位,不充许再出现未批先建、“先上车,后买票”等违法违规现象。
    3、审查标准要严格。对新上的项目,尤其是投资额较大、危险性较大的项目,一定要严格准入门槛,特别是一些医药、染料、农药中间体项目,一律要配置各类在线检测监控装置和DCS等自动控制系统,标准一律从严。
    请各县(市、区)安监局接此《通知》后,迅速将有关精神传达到各企业,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轮到期换证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顺利推进。


                                                                  二00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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