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安监局 发布时间:2008-6-6 |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监管二科 |
| 关于在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开展禁钾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烟花爆竹行业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开始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氯酸钾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检测机构
国家安全生产宜春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
二、抽检对象
1、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2、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3、烟花爆竹零售店。
三、抽检数量和品种
1、生产企业生产线随机抽检2个样,仓库随机抽检1个样;
2、批发企业随机抽检4个爆竹样和2个烟花样;
3、烟花爆竹零售店随机抽检1个爆竹样。
四、检测内容
1、禁限用药物分析;
2、药量分析;
3、引火线检测。
五、检测方法及收费标准
1、检测方法由检测机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收费标准由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物价部门批文执行;
3、烟花爆竹零售店免费检测。
六、时间安排
1、2008年6月20日前完成第一次抽检工作。
2、2008年12月10日前完成第二次抽检工作。
七、相关要求
1、抽检工作由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安监局会同检测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各县(市、区)安监局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特别是万载县、袁州区安监局要结合企业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检测方案,合理安排检测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此项工作。抽检期间,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应及时妥善安排相关接待、配合工作,一律不得推诿。
2、检测机构要精心组织实施抽检工作,做到秉公办事。一是要制订出具体的工作计划,并明确分工,落实人员,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二是加强与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的联系、沟通。检测前要向安监部门通报工作计划。检测后,要向企业出具检测报告。阶段性工作后,要及时向市安监局汇报检测情况。三是公正执法。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检测,并对其检测结果负法律责任。
3、严厉处罚违规企业。凡企业拒绝抽检的,由当地安监部门及检测机构取证,并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4条予以严肃处理;凡被查出违规使用氯酸钾的或违规经营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一律吊销其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对药量超标和引火线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律限期整改。
二00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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