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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除七种特殊设备作业人员、煤矿作业人员外)安全资格(核准)

信息来源:安监局   发布时间:2008-5-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培训中心
           
  

特种作业人员(除七种特殊设备作业人员、煤矿作业人员外)安全资格(核准)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特种作业操作证颁发委托书》。

审批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程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审批所需材料:

1、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一式三份);

2、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

3、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办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4、申请办证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以及1寸免冠照片(1张)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理论考试费50/人,技能考试费80/人;赣发改收费字[200613号。

附:特种作业工程范围:

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捍)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驾驶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操作;

8、制冷与空调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12、矿山安全检查员;

13、矿山运输作业;

14、矿山设备操作;

15、采掘(剥)作业;

16、游乐设施作业;

17、水泥机立窑操作;

18、燃气梭式窑操作;

19、高空悬挂作业;

20、冲压、剪切设备作业;

21、燃气作业(煤气、液化石油气);

22、危险化学品作业;

23、烟花爆竹作业。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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