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种作业人员(除七种特殊设备作业人员、煤矿作业人员外)安全资格(核准)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特种作业操作证颁发委托书》。
审批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程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审批所需材料:
1、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一式三份);
2、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
3、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办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4、申请办证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以及1寸免冠照片(1张)。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理论考试费50元/人,技能考试费80元/人;赣发改收费字[2006]13号。
附:特种作业工程范围:
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捍)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驾驶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操作;
8、制冷与空调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12、矿山安全检查员;
13、矿山运输作业;
14、矿山设备操作;
15、采掘(剥)作业;
16、游乐设施作业;
17、水泥机立窑操作;
18、燃气梭式窑操作;
19、高空悬挂作业;
20、冲压、剪切设备作业;
21、燃气作业(煤气、液化石油气);
22、危险化学品作业;
23、烟花爆竹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