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安监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方案
按照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有关问题的要求,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方案。
一、测评目的和意义
在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告一段落时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是贯彻群众路线、吸收群众全程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目的是真实了解民意,客观、全面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实事求是评价活动的成效,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深化活动成果,改进工作举措,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测评时间
初定2009年8月6日上午。
三、测评内容
测评的内容,主要是对我局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主要有学习情况、调研情况、解放思想情况、分析检查报告情况、领导干部发挥作用情况、走群众路线情况、总体成效情况;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和改进措施情况;领导班子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发挥作用情况;落实服务承诺和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建立和完善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机制情况等。同时,注意收集对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和建议。
测评标准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和不满意四个档次。
四、参加人员范围
一是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35人;二是离退休干部职工3人;三是基层安监干部、服务对象代表约30人;四是下属单位部分干部职工6人。上述参评人员总计74人。
五、测评方法和步骤
1、制定测评工作方案。
测评工作开展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测评方案,对测评工作做出周密安排,明确具体的测评时间、参评人员、测评方式和有关要求等。
测评方案制定后印发参评人员,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测评方案形成后报指导检查组备案。
2、通报活动有关情况。
组织测评前,通过会议、媒体、网络等多种途径,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我局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特别是谋划创新思路举措、整改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其能够全面、深入了解我局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形成的新局面、取得的新成效,为搞好满意度测评奠定基础。
3、组织进行群众测评。
测评主要采取填写测评表的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