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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提升年简报27期
信息来源:安监局 更新时间:2011-11-30 16:51: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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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监 局 发 展 提 升 年 活
组 办 公                                   2011年11月30
我市紧急部署年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1月29日,市政府办连夜发出紧急通知,就年底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周密部署。通知指出,煤矿安全始终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已到年底,是煤矿事故的易发期,也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通知强调,一要突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规范和标准,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紧紧围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目标,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抓好瓦斯、水害及提升运输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打击力度,重点打击煤矿证照不全、证照暂扣等非法生产建设行为。特别是要针对年底特点,依法严厉打击假扩建、真生产行为。三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快推进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和机械化改造。四要迅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11月30日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全面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检查过程中,凡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即:机械运送人员装置不完善、不可靠的;瓦斯超限作业的;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仍进行采掘活动的;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的;水害严重且防范措施不到位的;自然发火严重且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由同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挂牌督办。